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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5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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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日,东北地区首部地级市数据领域基础性法规——《大庆市数据条例》正式落地施行。条例共7章52条,聚焦数据资源、数据权益、流通应用、安全保障四大核心,搭建起数据全链条规范制度体系,标志着我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迈入新阶段,为“三个城市”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。
据悉,《大庆市数据条例》于2025年12月25日经大庆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,2026年3月19日获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。条例立足大庆产业转型和城市升级发展实际,针对数据管理、流通应用、安全防护等关键环节,作出系统性、规范化制度安排。
在数据资源管理层面,条例明确由市数据行政主管部门统筹搭建市级公共数据资源平台,推行公共数据统一目录管理,要求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严格遵循“应汇尽汇”原则归集汇聚各类数据。同时,鼓励骨干企业、行业龙头、高校院所牵头打造优质行业数据集,支持个人通过合法授权参与数据创新应用,激活全社会数据资源活力。
在促进数据流通和应用方面,《大庆市数据条例》坚持“公共数据以共享为原则”,建立授权运营机制,推动政企数据双向供给。紧密贴合大庆产业特色,推动数据深度融入石油化工、装备制造、新能源等优势产业;大力扶持数据标注产业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,探索设立数据产业专项投资基金,培育数字经济新增长点。
据大庆市数据局数据要素科科长周晶莹介绍,数据权益保护是《大庆市数据条例》的一大亮点。法规依法保护自然人、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数据持有权、使用权、经营权,明确衍生数据权益归属。市数据行政主管部门将统筹建设数据产权登记体系,登记凭证可作为数据交易、融资担保等活动的可信凭证,为数据要素流通扫清权属障碍。
数据安全是发展的底线。《大庆市数据条例》健全数据分类分级保护机制,严格压实数据处理单位主体责任,规范数据跨境流动管理,统筹推进公共数据灾备体系建设,从全流程、多维度筑牢数据安全防护屏障,保障数据资源安全有序发展。
《大庆市数据条例》出台实施意义深远。一方面,精准衔接国家及省级数据领域法规政策,健全我市地方数据治理制度体系,推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落地落实;另一方面,助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,破解长期以来数据资源分散、共享壁垒突出、场景应用不足等痛点难点,以数据赋能产业转型升级、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。此外,条例全面规范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活动,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数据合法权益,守住数据安全底线,护航数据产业规范健康发展。
下一步,为确保《大庆市数据条例》落地见效,我市将加快建设公共数据管理、授权运营等配套机制,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,加强数字人才队伍建设,畅通投诉举报渠道。以法治护航数据要素高效流转、价值释放,赋能各行各业数字化转型,为大庆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数字新动能。